新鲜馆FreshPointCard(福来宝)会员规约 第一章 <一般条项>
第1条(入会条件) 会员申请入会前应先确认「新鲜馆FreshPointCard会员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所述内容,在本人同意后方可向新鲜馆(以下简称「新鲜馆」)申请办理「新鲜馆FreshPoint」的入会手续。新鲜馆接受年满16周岁以上的顾客,以及不满16周岁但得到监护人同意者的申请。 第2条(会员卡) (1)填写「新鲜馆FreshPointCard入会申请书」,完成相关手续后,新鲜馆会给1名申请者发会员卡1张。 (2)会员应在会员卡反面署名栏内署名,并自行妥善保管。 (3)会员卡归属新鲜馆所有,会员拥有使用权。会员卡仅限于署名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借贷、提供担保以及其它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4)根据会员卡的使用状况,如发现有会员本人以外使用从而取得积分的行为发生时,新鲜馆有权对该会员卡在中国国内所有店铺、以及其它新鲜馆指定的店铺(以下简称「对象店铺」)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第3条(会员卡的有效期限) 会员卡的有效期限自发行日起、2年有效。根据会员卡在对象店铺的使用情况,自最终使用日起有效期限自动更新2年。超出有效期限的,会员资格将自动消失,会员卡将无法使用。同时,适用于第10条(2)所约定内容。 第4条(密码) (1)在申请入会时,应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姓名等他人容易推测的数字或英文字母做密码。会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密码,避免被他人得知。 (2)会员本人原因导致密码的泄露、或是被他人得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会员本人自行负担。 (3)由会员本人原因导致会员卡的遗失、破损等,从而引发非密码使用会员服务的发生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会员卡的使用) (1)会员在对象店铺对商品及服务(以下简称「对象商品」)的购买及接受提供时,应出示会员卡,并使用现金或是新鲜馆指定的支付方法进行结算。无法出示会员卡以及结算后出示会员卡的均无法取得积分。 (2)不仅限于前项(1)所记内容,存在无法使用会员卡的对象店铺。 第6条(会员积分的累积及兑换) (1)会员在对象店铺购买商品后,出示会员卡并以现金、新鲜馆发行的商品券、礼品券、其它新鲜馆指定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的,依据本条(2)所约定累计积分。(※实际积分与网上查询到的积分会有一定的误差,误差时间大概一周)但是,下记商品以及服务不属于积分换算对象。 ・新鲜馆指定的不属于积分对象的商品。 (2)会员积分的获取及使用,请参照下记内容。但是,新鲜馆有权变更积分规则及付与方法,以及设定积分的累计上限,届时还请理解。 (a)消费积分:对于出示会员卡的会员,在购买对象商品时,消费金额满10元的,积一分。未满10元的,不参与积分并无法转入下次的消费积分,1个积分可换算为0.1元。另外,1次购物分次结算的,消费积分无法分次取得。 (b)关于退货:对象商品退货后,已经取得的积分将被扣掉。 (c)积分的有效期限: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取得积分的有效期限截至第三年的1月末为止。但是,新鲜馆有权对有效期限进行变更。 (d)积分兑换的方法、积分优惠的内容、交换后积分优惠的取得:关于积分兑换的方法及积分优惠的内容,在使用前请参照店内的通知广告及新鲜馆网站所记相关内容。 (e)已经付与的积分无法兑换现金、退还。 (3)会员卡内累计的积分,可以在新鲜馆指定的合作地点,遵循积分兑换规则,进行兑换。但是,新鲜馆有权对该项服务进行变更、或是终止。 (a)对于已兑换的积分,不得在其它合作地点进行再次兑换。 (4)积分兑换后,新鲜馆认可的退货等引起的积分余额为负时,新鲜馆有权取消该积分的兑换。 (5)新鲜馆如判明有上述积分付与第2条(3)中约定的禁止非本人以外使用的情况发生时,新鲜馆有权将非本人使用而取得的积分取消。积分无法减去时,新鲜馆有权对会员进行赔偿要求。赔偿额将以1个积分=10元进行计算。另根据第10条所约定内容,新鲜馆有权要求进行赔偿。 (6)会员在申请积分交换以及参加抽选时当选的,新鲜馆将根据会员的注册地址,将物品寄与会员。在配送期间,由于会员自身原因导致物品在保管期限内,在地址不明等原因使得物品退回新鲜馆的,新鲜馆将在初次配送之日起3个月之内对商品进行保管。期间,会员没有要求再次配送的,会员的申请或是当选的权力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且已交换的积分不予返还。 (7)新鲜馆有权对积分的付与方法、内容以及会员独享等全部或一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更新、减少、废止等变更行为。 第7条(地址的变更等) 入会时注册的地址、姓名、电话号码、职业、公司名称或是学校名、电子邮件信箱有变更时,请与新鲜馆客服中心联系。通常新鲜馆以会员注册的住址或电子邮件信箱为准,与会员进行联络,如会员未能与新鲜馆取得联系或是未能到达新鲜馆的,以通常可到达的日期为准视为到达。 第8条(会员卡的失窃・遗失) 如会员卡遗失,请及时与新鲜馆客服中心取得联系。会员卡不另行补发,客服中心就会员卡的再申请手续进行说明。由于会员自身原因造成会员卡遗失的,新鲜馆对卡内的累计积分不做任何补偿,一切责任均由会员本人承担,希望会员妥善保管好各自的会员卡。 第9条(会员卡的再申请) 会员卡的污损、破损、磁性不良等或是第8条所述原因引起的会员卡无法使用时,会员卡不另行补发。会员可以通过重新办理入会手续,再次申领新会员卡。但是,由于本公司的责任导致会员卡无法使用的,会员在收到新的会员卡后请与新鲜馆客服中心进行联系,旧会员卡内的累计积分可以移动至新会员卡内。但是,如判明旧会员卡与新会员卡的所持人不为同一者时,积分的移动将无法执行。 第10条(会员资格的丧失) (1)如会员有违反本规约所约定内容行为的,会员资格将被立即取消。同时,会员卡将无法使用,届时务必请将会员卡及时返还于新鲜馆。如新鲜馆有指定时,请将会员卡进行切断等废弃处理。 (2)会员资格丧失时,会员卡内的积分将被同时取消。 第11条(退会) (1)会员可以随时办理退会手续,请先向客服中心提出退会申请,并将会员卡返还于新鲜馆。 (2)会员卡污损、破损、磁性不良、遗失等原因导致会员卡无法使用时,请与客服中心进行联系,对象会员卡将被退会处理。 (3)退会时,会员卡内积分余额将被取消。第6条(4)(5)所记内容除外。 第12条(规约的变更等) (1)本规约的最终解释权归于新鲜馆,通过在对象店铺的广告通知或是公司网站的预告后,新鲜馆有权对本规约的内容重新制定、变更、修改、废止。其后,会员继续使用会员卡的行为将被视为认同新鲜馆对本规约内容进行的前述更正。另,新鲜馆有权对本规约所记积分的付与、会员独享等所有内容进行重新制定、变更、修改、废止。 (2)当天灾等不可抗力发生时,由于通信业、电业以及其它新鲜馆的委托代理的原因,导致新鲜馆或是委托代理的硬件、软件等无法正常运转,并与外界断绝联系的、或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停止业务的,新鲜馆不承担任何责任。另,积分的付与、变更、废止,系统的调整、检修,会员卡的磁性不良、破损,以及业务上的需要导致新鲜馆停止相关的业务等情况发生时,新鲜馆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事宜请事先谅解。 (3)新鲜馆有权中止「新鲜馆FreshPoint」业务的全部或是其中一部分。 对于已经取得的积分无法进行交换的情况,请事先谅解。
第二章 <有关个人信息的管理>
第13条(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共享及保存的许可) (1)会员同意新鲜馆对会员的姓名、邮政编号、地址、性別、年龄、生日、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会员编号等的相关信息(以下简称「相关信息」)、会员卡提示时的购买商品或是服务内容、消费次数、消费金额、使用店铺等的使用信息(以下简称「使用信息」)进行收集、使用、提供、共享以及保存,详细内容如下。 [1]新鲜馆对会员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使用、保存,并用于下记业务内容。 1)宣传广告等销售指南的配送(包括使用电子邮件、电话)。 2)现存商品、销售、服务、宣传活动的改良(包括与店铺的销售活动相关、根据会员的来店信息提供的服务)、以及新商品的销售、服务、销售活动的改良、新服务项目的开发。 3)用于对第三方的经营指导,但仅局限于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统计。 4)积分独享的付与、独享的配送、其它与本规约有关的事项。 5)实施意见征询(包括使用电子邮件、电话)。 6)销售活动等的奖品的配送。 7)根据会员的消费记录,推荐网上购物等新的服务内容(包括使用电子邮件、电话)。 [2]新鲜馆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于新鲜馆所属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但仅限用于以下目的。 1)各公司根据使用信息,5年内向会员配送宣传资料等销售指南(包括使用电子邮件、电话)。 2)对第2条(4)所记内容进行调查。 3)新鲜馆所属集团公司旗下加盟店执行的第17条(1)[1][4][5][6]所记业务内容。 [3]新鲜馆有权将会员个人信息中有关顾客编号、会员卡的使用信息以及积分余额的信息提供给相关联的加盟店。 (2)本条(1)所记各公司等,必须保证会员的个人信息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下进行保管,并坚决履行守密义务。 第14条(申请中止宣传广告品等销售指南的配送及个人信息的提供) 会员有权随时要求新鲜馆中止对第13条(1)[1]1)以及[2]1)所约定目的的使用、提供以及中止向第13条(1)[2]所约定对象提供相关信息。 第15条(个人信息的公开・修改・消除) (1)会员有权要求新鲜馆公开会员本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如新鲜馆判断由于会员个人信息的公开会影响新鲜馆的正常业务营运时,新鲜馆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对于信息的公开,有收取手续费的情况发生。 (2)会员要求信息公开后,如发现会员的注册内容有不属实等情况的发生时,新鲜馆有权要求会员对该内容进行订正或是不属实信息进行删除。 第16条(有关个人信息的咨询) 有关第14条、第15条所约定的个人信息的咨询,请参照本规约末所记,与新鲜馆客服中心进行联系。 第17条(业务委托) (1)会员承诺、同意新鲜馆将下记业务内容委托于新鲜馆指定的代理店。 [1]与会员卡的募集、使用申请有关的业务 [2]与会员卡发放有关的业务 [3]与会员卡的信息处理、数据统计有关的业务 [4]与申报会员卡遗失受理、登记以及有关各类申请事项变更的受理、登记业务 [5]与会员卡使用信息咨询有关的业务 [6]其它相关的业务 (2)会员承诺同意新鲜馆有权对本条(1)所述委托业务的进行增加、变更。 (3)会员承诺同意新鲜馆有权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于新鲜馆指定的委托代理,用于本条(1)所记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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